公司关于提高员工就业能力的相关奖励办法(试行)
日期:2006-11-06 点击:
公司关于提高员工就业能力的相关奖励办法(试行) |
更新日期:2006-11-06 | 点击数:651 |
为了促进员工素质的全面发展,提高就业竞争力,公司党总支决定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员工予以相关的奖励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奖励对象:金年会app官网入口登录03级全体员工 二、奖励措施: 1、每位员工每获得一份资质证书,可在其期末智育附加分中加0.2分,每学期最多不超过0.4分。 2、资质证书的要求: 证书必须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机关颁发的。证书为某培训公司颁发,不能得智育附加分。 证书须表示具有某种职业能力证明,而不是表示具有某种经历证明,因此,原则上结业证书不能加分。 公司辅修专业的结业证书可以加智育附加分。 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。 3、请证书获得者于每学期初评定奖学金之前向金年会app官网入口登录学工办提交相关书面证明,否则,以弃权论。 三、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生效。2006年9月之前获得证书者请于2006-2007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之前向金年会app官网入口登录学工办提交相关书面证明,否则,以弃权论。 四、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党总支。 公司党总支 2006年3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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